永顺泰: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 8 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 善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顺泰")法人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永顺泰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永顺泰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主要 负责对拟任永顺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条件、标准和程 序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1/3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主任 委员由全体委员的1/2以上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 当提名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1名其他委 1 员(独立董事)代行其职责。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