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泰: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 8 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 顺泰")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永顺泰特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永顺泰董事会的下设专门委 员会,主要负责制定永顺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 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永顺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过半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1/3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的1/2以上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1 (四)永顺泰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董事的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