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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泰: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001338SUPERTIME(001338)2023-12-11 07:49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 8 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永顺泰董事长担任。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 第一条 为适应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永顺泰")企业战略的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 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永顺泰特设立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永顺泰董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永顺泰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 1 当战略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1名其他委 员(独立董事)代行其职责。 第一章总则 永顺泰董事长为战略委员会固有委员,其他委员由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