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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欣新材: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关于兴欣新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关于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新材料创新中心西区 B1 幢 12A 楼 电话:0574—89216932 传真:0574—87066991 法律意见书 致: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绍兴兴欣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委派本所王星洁律师、应冰倩律 师出席公司本次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和要求,本所律师本着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