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兴欣新材: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绍兴 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欣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兴欣新材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0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22,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41.00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 90,20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0,958.80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