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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矿集团: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南矿集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 荐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 要求,对南矿集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6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5,1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5.38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78,438.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985.19 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