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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矿集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 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监督、协调作用,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及时获取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 并要求公司安排对有关重大问题的实地考察,并做好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 当事人签字。对于独立董事在听取管理层汇报、实地考察等环节中提出的问题或 疑义,公司应予以解答并对存在的相关问题提供整改方案。 第四条 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 师")进场前,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计划、审计小组人员构成、风险判 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