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矿集团: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保荐机构应当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本制度对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第六条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坚持安全、专户存储和便于监督管理的原则。公 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集中管理。 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 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超募资金也应当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1-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