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森药业: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和《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以下 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