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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纬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 年 4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 提升审计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含选聘、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章 选聘程序 第四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审议同意后,提 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 (三) 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 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