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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生物:独立董事对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兰生物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华兰生物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 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一)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 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拟定、 审议流程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