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安环境:监事会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4、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均已达成,公司本 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 第一期暨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 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认真审阅了《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及《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