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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002015GCLET(002015)2023-12-25 10:48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 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监督 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负责 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等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