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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科: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002015GCLET(002015)2023-12-25 10:47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 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充分保障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协鑫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 源或义务的事项,不论是否收受价款。 第三条 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 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本条(二)所列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而 形成本条(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