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帝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4年6月)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 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并 且形成讨论意见。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五条 公司原则上应当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前三日通过邮件、邮寄、 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如遇紧急情况,需要尽 快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 知, 会议通知不受提前通知的时限要求,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二零二四年六月)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