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鹭药业: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04)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 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 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 人提供依法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