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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鹭药业: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04)
002038SL PHARM(002038)2024-04-23 11:22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范关联 交易行为,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要求,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 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二章 关联人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二)由上述第(一)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 (三)本制度第七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