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鹭药业: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04)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议事方法和工作程序,确保董事 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补充规定,公司召开董事会除应遵守本 规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 行职务。 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长处理董事会日常工作,履行公司章程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规、规章所规 定的职责。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 解除其职务。 第五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