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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源电力: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002039QYDL(002039)2024-03-29 09:23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维护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 平、公开、公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 规性、必要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 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 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关联 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 项: (一)购买资产; (二)出售资产; (三)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