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同洲: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 同洲 公告编号:2024-119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一审。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被告。 二、《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 年修正)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九条、第一百七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条、第十一条、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各原告 支付赔偿款(公司向朱秀梅等 114 名投资者赔偿损失 6757972.95 元,并承担案 件受理费 122465.36 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