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化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华峰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 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应 当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