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峰化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002064Huafon Spandex(002064)2024-04-19 14:41

第三条 公司聘请独立董事的人数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 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本条所称会计专业人士系指 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 格;(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 位;(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 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 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公司章程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的人数时,应按规 定补足。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 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