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化学:东方投行关于华峰化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作为华峰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化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华峰化学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50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329,024,676股,每股发行价格8.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799,999,992.76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73,292,445.68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了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