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软件: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11 月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职责是对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最多不超过全体董事半数的董事组成,独立董 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 事会成员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由董事会任命。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