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控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班耀波、王荭、张伟出具的《独 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通过核查任职人员名单、股东名册,比对规则和函证 确认等方式,出具评估意见如下: 1、独立董事班耀波、王荭、张伟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 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3、独立董事班耀波、王荭、张伟不属于"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 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2、独立董事班耀波、王荭、张伟不属于"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8、独立董事班耀波、王荭、张伟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 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班耀波、王荭、张伟在 2023 年年度符合独 立性的要求。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 日 4、独立董事班耀波、王荭、张伟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