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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
002074GOTION(002074)2024-05-06 13:31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 1 页 共 6 页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程序,为公司选拔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 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1/3 以上董事提名, 由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