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统筹规划激励机制,不断完善薪酬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 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1/3 以上董 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