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钢股份: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共同推举 黄雄先生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 阅读和审核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所审议案的 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4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查意见 公司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