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螳螂: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 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 责制定董事、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 以上。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 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 批准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实践经验,其任 职资格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