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螳螂: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议 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 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 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当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规则的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 作。提名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