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螳螂: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 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实践经验,其任职资格 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 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规则的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