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洋: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累计已归还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 金 30,000 万元;公司与控股股东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余额为 140,533.76 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