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洋:山东鑫同律师事务所《关于对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所涉事项的核查回复
山东鑫同律师事务所 核查回复 山东鑫同律师事务所 关于 《关于对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所涉事项的 核查回复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万达金融中心 B 座 11 楼 电话:0535-6213036 邮编:264000 山东鑫同律师事务所 核查回复 山东鑫同律师事务所 关于 《关于对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所涉事项的核查回复 致: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鑫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海洋") 的委托,就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下发的《关于对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公司部 问询函〔2023〕第 13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所涉事项,出具本核查回复(以 下简称"本核查回复")。 声明事项 一、为出具本核查回复,本所律师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核查回复需查 询的相关文件,并就特定事项向相关人员做了询问。 二、本核查回复中,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认定某些事件是否合法有效是以该 等事件所发生时应当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 三、本核查回复的出具已经得到公司如下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