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ST东洋的纪律处分决定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4〕87 号 根据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东洋" 或"上市公司")2023 年 4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2023 年 3 月 30 日,湖南优 禾致函ST 东洋,表明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改善,湖南优禾一致 行动人神州行者资本计划自 2023 年 4月 10 日起六个月内拟增持 ST 东洋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 1.1 亿元、不超过 2.2 亿元,增 持平均价格不高于 2 元/股。该函件由湖南优禾及其执行事务合 伙人神州行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神州行者资本共同签署。根据 ST 东洋 2023 年 8 月 9 日披露的公告,湖南优禾再次致函ST 东 洋,表示由于上市公司财务情况恶化、资金占用余额持续增加、 股价未满足增持计划要求等原因,湖南优禾通过增持以谋求公司 控制权,从而规范公司治理、挽救公司于危难的目标已无法实现, 或者说即使通过增持实现上述目标,亦不具备商业价值,神州行 者资本决定终止增持计划。该终止增持计划的事项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经ST 东洋股东大会审议后未获通过。截至增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