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洋: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特别提示: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22 年度经审计的 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二) 项规定的情形,因 2022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 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3 年度报告 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存 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2023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5), 预计 2023 年度实现扭亏为盈,净资产转正,本次业绩预告数据均为公司初步预 计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后续披露的 2023 年度报告中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 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所述事项,积极采取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