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洋:山东鑫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鑫同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万达金融中心B座11楼 电话:0535-6213036 邮编:264000 山东鑫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山东鑫同律师事务所关于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鑫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东方海洋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 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有效 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 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在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 18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