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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阳节能: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4月)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范总 经理行为,提高其工作效率,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促进公司生产经 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完成,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 细则。 第二章总经理的任职条件及职权 第二条 本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现行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总经理与公司章程所称总经理相对应。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授 权,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和生产指挥;总经理在执行业务范围内,是公司行政工作负责 人。 第四条 本细则是总经理执行职务过程中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五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有公司法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 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