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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阳节能: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 项之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四月 2 法律意见书 本所仅就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 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且不对有关会计、审计及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本所并未就中国境内以外的其他司法管辖区域的法律事项进行调查,亦不就中国 境内以外的其他司法管辖区域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述及有关 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或中国境内以外的其他司法管辖区域的法律事 项时,均为按照其他有关专业机构出具的报告或意见引述,本所经办律师对于该 等非中国境内法律业务事项仅履行了普通人一般的注意义务。本所在本法律意见 书中对其他有关专业机构出具的报告或意见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 着本所对这些数据和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