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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阳节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四、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 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五、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 予日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4 月 29 日,并同意 以 7.16 元/股的价格向 113 名激励对象授予 554.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六日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