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智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 充分发挥董事会经营决策中心作用,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 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并直接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审议议案、决定事项, 应当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严格依法办事。 第二章 董事 第一节 董事的选举和更换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