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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化学: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中国·上海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必备文件,并且依法 对自己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现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大会 表决程序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浦东新区东方路 710 号 汤臣国际金融大厦六楼 邮编:200122 电话:(021)58204822 传真:(021)58203032 上海市浦东东方路 710 号 汤臣金融大厦六楼 邮 编 : 200122 电 话 : 86-21-58204822 传 真 : 86-21-58203032 6/F Tomson Financial Building 710 Dong Fang Road Shanghai 200122 P. R. China Tel. : 86-21-58204822 Fax : 86-21-58203032 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