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化学: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东方投行")作为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化学"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规定,对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 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4号),核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通过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29,289,919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 429,289,919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88 元/ 股, 募 集资 金 总额 为人民币 3,812,094,480.7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56,576,138.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3,755,51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