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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泰: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六月 地址:中国.西安曲江雁南五路曲江影视大厦六层、七层、二十五层 电话:(029)68206166 传真:(029)68206135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1 地址:中国.西安曲江雁南五路曲江影视大厦六层、七层、二十五层 电话:(029)68206166 传真:(029)68206135 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致: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 派律师对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或"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 席会议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