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兴股份: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 治理,健全现金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 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序 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股东大 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 |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股东 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 | | 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 | 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 | | 1. | 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 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 | | | | 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 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 | | | | 项。 | | |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实施积 |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的利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