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宝高科: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经 2023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 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 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