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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宝高科: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2106SLC(002106)2024-09-12 10:35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 楼、12 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Yitian Road 6001,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电话(Tel):(0755)88265288 传真(Fax) :(0755) 88265537 电子邮件(E-mail):info@ sundiallawfirm.com 网站(Website):https://www.sundiallawfirm.com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4)第 254 号 致: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了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现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下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