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通信:三维通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六和律师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 1.《公司章程》; 2.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公告的《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浙六和法意(2024)第 1157 号 致: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沈希律师、卢静静律师(以下简称"六和律师") 出席了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 六和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4.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公告的《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3.公司于 2024 年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