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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002117TK(002117)2024-03-25 10:34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3 日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要求,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周建 民先生、张松旺先生、冯威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周建民先生、张松旺先生、冯威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 署的相关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 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