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邦食品: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天邦食品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7 日以通讯的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 独立董事:陈良华、陈有安、陈柳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认为,公司拟向法院申请 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