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轮股份:关于不提前赎回银轮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10 日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期间已触发"银轮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本次暂不行使"银轮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 "银轮转债"。同时决定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即 2024 年 5 月 1 日-2025 年 4 月 30 日)"银 轮转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均不行使"银轮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银 轮转债"。2025 年 4 月 30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银轮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 条款,届时将再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行使"银轮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1、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72 号"文核准,浙江银轮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公开发行了 7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 ...